1。6月20日是世界难民日。

2。每年的6月20日,为保障难民的基本权利,联合国于1951年召开了难民和无国籍人地位全权代表会议,通过了《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》,规定缔约国应对其境内的难民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待遇,包括在初等教育、公共救济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国民待遇。在动产和不动产、自由职业、移民等方面。,给予至少不低于一般外国人的优惠待遇,给他们尽可能好的优惠待遇。各国应尊重难民获得身份的权利,给予他们身份证件,保护他们不被驱逐出境,并尽可能便利他们入籍。